ST路通迟迟不披露,或涉嫌信披违规

日期:2025-06-23 13:58:43 / 人气:7


一、ST路通内斗升级:监事会决议未披露引关注
6月21日,记者从ST路通监事会独家获悉,6月8日监事会已审议通过股东吴世春、顾纪明和尹冠民提交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但十多天过去,ST路通仍未披露相关决议及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监事会发布声明称此情况已违规,要求董事会及管理层尽快披露。

此前,小股东向董事会发出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罢免多位董事,该议案在6月3日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律师表示,按上市公司监管实践和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常会在董事会/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公示,ST路通监事会决议十多天未发,恐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记者联系ST路通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二、监事会决议披露受阻过程
监事会声明披露了会议决议及未及时发布的过程。6月8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2票赞成、1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决议,同意作为召集人于6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刘延成的反对意见已记录在案。监事会提供了落款为6月9日的决议公告内容,但交易所网站至今未查询到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最迟应于6月10日披露相关决议及会议通知,然而董事会及管理层(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邱京卫、证券事务代表成寅)拒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次督促未果。监事会认为公司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是拒不披露监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二是董事长邱京卫、证代成寅存在拒绝执行监事会决议、未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备案、不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等不当行为,严重阻碍监事会依法履职。监事会已依法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举报材料,并敦促董事会于6月23日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三、小股东与董事会的交锋
(一)罢免董事提案被否
5月26日,小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罢免邱京卫、付新悦和王晓芳的董事职务,并选举吴世春、高翔和于涛为董事。目前ST路通总计5名董事,吴世春、顾纪明和尹冠民三人合计持有10.72%的股份,吴世春系第一大股东。小股东提出的罢免理由是华晟云城及其关联方债务问题,导致其提名的董事不适合继续担任。ST路通董事会认为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提名人持股情况变化会导致董事不适合任职,且变动过半董事将影响公司稳定,故予以否决,该情况在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二)增加提案请求遭拒
此后,小股东提议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提案,董事会拒绝了该请求且未在公告中披露。股东顾纪明表示,他与尹冠民提请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罢免邱京卫、付新悦二人的董事职务。ST路通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与此前被否提案相同,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顾纪明则认为提案与前次在行权主体、法律依据及事实基础上有本质区别,提案内容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规定,董事会越权实质性否决且未按监管规则披露拒绝依据并聘请律所出具意见,构成程序违法。

四、公司治理乱象根源:控制权争夺
董事会拒绝小股东提案,甚至不披露监事会决议,核心在于双方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2025年3月,梅花创投创始人吴世春斥资1.5亿元拍得ST路通原股东华晟云城持有的7.44%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吴世春表示将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改善公司经营、提高资产质量。5月以来,吴世春与另两名股东提议更换董事,符合其之前承诺。

与此同时,现任部分董事、高管受到处罚。6月9日,ST路通发布公告称,江苏证监局向公司及林竹、黄茂钦、邱京卫、付新悦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公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账户冻结等情况,并对责任方出具警示函。小股东认为更换董事迫在眉睫,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若监事会无法推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按照现行规则,连续超9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否决后有权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但“双头董事会”将极大影响公司治理和正常运营,这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结局。

作者:杏悦2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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